优秀科普志愿者奖每届授予数不超过21项,提名奖若干名。
个人:一等奖2项,奖金7千元;
二等奖5项,奖金4千元;
三等奖8项,奖金2千元。
团队:一等奖1项,奖金2万元;
二等奖2项,奖金1.5万元;
三等奖3项,奖金1万元。
第十九条 优秀科普志愿者奖(个人)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志愿者工作(平均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00小时),且其中累计参与科普志愿服务2年(含2年)以上(平均每年从事科普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0小时)的科学传播志愿服务工作者;热爱科普事业,遵守《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具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并能直接或间接为上海科普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