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奖励介绍

科普传媒奖

2019-05-12

  

科普传媒奖每届授予数不超过10项,提名奖若干名。

一等奖1项,奖金4万元;

二等奖3项,奖金2万元;

三等奖6项,奖金1元。

第十四条 科普传媒奖授予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科普传播载体。申报项目应积极主动地向公众报道科学新闻或信息,具有良好的科学普及和教育功能,传播内容主题鲜明,选题准确,较同类选题有创新性,有特色。科普公益性、科普主导性显著,能为本市科普事业的深入发展做出贡献。项目成果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在同类或同行业中有品牌效应,能起示范作用,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起到科普传播效果和影响。

(一)电视的科普频道或栏目、广播的科普频段或栏目:频道(频段)要求年播放科普节目不少于600小时,专题栏目要求年播放时间不少于300小时,播出内容和手段新颖,成果已推广实施两年以上,形成较稳定收视(听)率;

(二)科普报刊或专栏:主要包括本市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科普报刊或科普类专题栏目等,向广大公民报道科学新闻、提供科技服务信息、宣传科学精神、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等,要求具有较大的订阅量,广泛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三)科普网站:要求有正规的注册域名,已经正式上线并稳定运行,公众可以登录访问,科普内容更新快、受公众欢迎,具有科学性和广泛性的宣传效果,网站有专门的运营管理公司定期进行网站维护;

(四)科普新媒体:具有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等功能,访问量、回复量或转发量都比较高并领先于同行。


 
本网站由 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 维护